人生一世,不过是一个又一个二十四小时的叠积,在这样宝贵的光阴里,我们必须明白自己所做的选择,是读一本好书、记两三感慨、听几曲好歌、还是做感兴趣之事?

今天读三毛的《送你一匹马》,又一本好书,明白了:读书多了,容颜自然改变。许多时候,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都成过眼烟云,不复记忆,其实它们仍在潜在的。在气质里,在谈吐上,在胸襟的无涯。当然,也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。

读书,不为任何人,只为自己高兴。当然很多时候并不会说刻意去读书,毕竟太过刻意的东西,就连风景都得寻寻觅觅,寻找的东西,往往找不到,还很累人。

看到好的文字或者有些新的想法,都会记录起来,以不时的提醒自己、激励自己。正所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,毕业以来,断断续续记录了一些文章,平均算下来,虽然写一篇博客花了不少时间,但遇到相同问题时也能节省不少时间。

身边有朋友很爱音乐,我也爱,但是不痴迷,偶得好歌两三曲,便也足以让我好好品味一番了。

说到感兴趣的事,这段时间每天都会花好些时间于学习英语上。都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,自己也渐渐地对学好英语感兴趣起来。任何的知识,都总到用时方恨少。

对于码字,还是那样的义无反顾,真是码到无穷处,坐看云起时,前途现光明,彼岸便此身。